“乡村法律讲堂”开课仪式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讲课活动在庄河市成功举办 分享
责任编辑:辽宁省律师协会日期: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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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法治化水平,助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发展,2025年4月26日,由辽宁省律师协会、大连市司法局主办,庄河市司法局、庄河市农业农村局合办,大连市律协乡村振兴委、大连市律协庄河市律工委承办的“乡村法律讲堂”开课仪式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讲课在庄河市顺利召开。
本次活动聚焦乡村振兴法治建设,来自庄河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农业农村局及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及省、市律师代表等360余人现场参会?;疃娇ㄏ呱现辈?,方便更多基层工作者和法律从业者参与学习交流。
本次活动特邀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专家咨询组专家管洪彦教授,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及实践应用进行权威解读。随后,辽宁省律师协会农业农村委主任姚健律师结合实务案例,深入剖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法律难点及争议解决路径,为基层法律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通过此次活动,广大乡村基层干部和律师强化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宗旨、核心内容和实践要求有了更加系统、深入的理解,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能力水平,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化乡村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支撑。